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本学院本科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学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改革,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本法明确规定本科生导师制开展办法及开展过程中导师和学生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更好地推行本办法,2019年3月1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按照研究方向成立了9个教研所,本学期我院2017级和2018级本科生共274人将在学院引导下完成导师制认知阶段在9个教研所的流转。教研所组成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