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关于组织项目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浏览次数:1416

各教研所师生:

    为切实提高我院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选拔项目参加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培育项目参加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所选派项目数

    每个教研所报送:1项实操项目(参加第五届比赛)+1项培育项目(参加第六届比赛)

    注意:“互联网+”只是时代的符号,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二、报送时间

    1、报送项目初步信息(4月18日前)

    为方便学院做好项目的梳理和统筹工作,请各教研所在4月18日前填写附件1的电子版表格,发送到chw@scut.edu.cn。

    2、报送项目报名表、项目计划书(4月23日前)

    请各教研所把项目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和项目计划书(附件3)同时发至邮箱:chw@scut.edu.cn

    一份纸版报名表(签字盖章)交至以下地址:环境楼 209房,陈浩文老师,39380503

    注意:汇报PPT和项目计划书撰写,请参考附件5。

    3、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网络报名(4月23日前)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录入参赛队员和指导教师时,应保持与报名表一致的排序,如在系统上有修改应及时重新提交报名表。录入指导教师时,在导师姓名前加上“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字样,如:第一指导教师:XXX、第二指导教师:XXX,明确指导教师的排序。

    三、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详情见附件4)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创意组。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重点培育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项目(如Nature/Science论文,国家级科技奖励等)参赛。

 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 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43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三)国际赛道

 鼓励各学院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学生成员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

1. 商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 社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更详细规定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4)。

、激励措施

1. 对于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对项目成员、指导教师及学院予以奖励,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奖励20万元,银奖10万元。对于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学校在其岗位聘任、职称晋升中,认定为发表C类论文2篇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银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在职称晋升中免除“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条件要求;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者),学校在次年增加其1个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或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以上规定详见《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1745号)(附件6)。

2. 面上项目数量质量以及省赛、国赛情况将与“本科教学质量状况白皮书”挂钩,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五、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 校内赛官方QQ群号:524358996。(报名后至少一位团队成员加QQ群)

2. 联系人:

环境学院:陈浩文老师,联系电话:39380503

教务处:郑老师,联系电话:87111436

校团委:朱老师,联系电话:87110458

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孙老师,联系电话:22236920



学校通知网址:http://jwc.scuteo.com/jiaowuchu/cms/article/view.do?id=ff808081695d26460169a4adc4880058&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附件:

1. 环境与能源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信息表

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

3.“互联网+”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4.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5. 汇报PPT和商业计划书要点

6.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


   附件1.环境与能源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信息表.docx

附件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docx

附件3:“互联网+”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4: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5:汇报PPT和商业计划书要点.jpg

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