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能源学院门禁系统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1162

环境与能源学院门禁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院办公、实验区域内人员、物品的进出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学院设置了门禁系统,管理办法如下。

一、门禁系统管理区域:

学院门禁系统主要管理区域包括:

(1)办公楼区域(A座):学院大门、办公楼侧门、学院办公室、教师工作室以及会议室;

(2)实验室楼区域(B座):实验楼大门,实验楼东、西侧门、学院教学、科研平台及各科研实验室

二、门禁系统权限授予对象

授权对象为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在读学生及经过备案的临时聘用、合作人员。

   (1)在职教职员工(包括博士后)以学校人事系统为准;

   (2)在读学生以学校教务系统为准;

   (3)临时聘用、合作人员以在学院备案名单为准;所有临时聘用、合作人员备案均需由学院在册员工担保;

三、门禁系统权限管理

学院门禁系统权限实行分级授权统一管理。

具体负责人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授权。

教师工作室由学院统一授权给使用教师。

学院教学平台、学院科研平台及各科研实验室由负责人提供使用人员名单,经学院核准后进行授权。

四、门禁权限的取消

经授权人员如有下列情况,将取消权限。

(1)在职教职工离职、退休的(包括博士后出站);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毕业;

(3)违反《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环境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责任追究细则(试行)》的;

(4)临时聘用、合作人员备案到期的;

(5)违反学校及学院其他有关规定的;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