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号)精神,加大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育力度,根据学校2017年12月召开的创新创业座谈会的有关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2018年“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重点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创业项目可以是发明创造、技术专利,也可以是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但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性,以及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按照“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的规则,根据项目特点、所处的创业阶段和已获投资情况,大体可将项目分为以下3类:
1. 创业计划类: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为完成或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商业创业计划书。此类项目团队负责人要求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 创业实践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此类项目团队负责人要求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即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3. 公益创业类:具有较强的公益特征、创业特征和实践特征,即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且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能够运用前期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资源,并建立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能够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且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类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或有关协议等;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项目遴选与培育
本次重点项目以“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全国赛的要求、标准和水平进行遴选培育,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集中摸排。在学校创新创业座谈会后,各学院已经启动了创新创业项目的摸排工作,要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一次集中摸排,充分挖掘出成功创业的校友和可用于学生创业的优秀科研成果(含技术和专利)。
2. 酝酿推荐。以学院为单位,对摸排出的项目作进一步筛选,研究确定推荐项目并填写《2018年“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原则上工科学院推荐不少于3个项目、其他学院推荐不少于2个项目。请有意愿的同学,于1月7日晚24:00前填写好填写《2018年“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3962607@qq.com。有疑问的同学可询问手机号13211278622.
3. 组织遴选。1月9日至11日,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遴选,确定重点培育项目。
4. 队员招募。1月11日至15日,面向全校招募重点培育项目团队成员,组建跨学科、跨专业、能力素质互补的学生团队。
5. 队伍集训。1月19日至26日,组织各项目团队(含入围创业大赛校内决赛的12支队伍)校内集训。
6. 项目培育。对重点培育项目全程跟进,配备校内外专家导师,拨付备赛经费,并分阶段组织开展项目路演,提升项目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和开展商业路演的能力。
三、其他事项
1. 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要把2018年“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重点项目培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宣传“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的规则和学校奖励管理办法,广泛发动学院师生积极参与。
2. 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学院要积极落实筹备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的分工协作,形成推动学院双创工作发展的合力。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推进工作落地。
3. 充分酝酿,确保质量。各学院要对摸排出来的项目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遴选工作,加强督促指导,集体讨论研究,确保酝酿出一批高质量的“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重点项目。
联系人:石春亮校团委创新创业科 87110458
许瀚朗教务处实践科 87111436
教 务 处
校 团 委
学校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18年“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