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行“教书育人,吾爱吾师”—华南理工大学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浏览次数:323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展示学校研究生导师良好形象,促进师生的和谐发展,提高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生团委自2009年启动“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系列活动,通过广大研究生的积极参与,评选出研究生喜爱的优秀导师代表,为我校研究生教育树立榜样,提高研究生对我校优秀教师的了解,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推进“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有效开展,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决定于2017年4月下旬正式启动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系列活动,由全校研究生选出本年度最喜爱的导师代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教书育人 吾爱吾师

二、活动内容

1.“教书育人吾爱吾师”征文

2.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

3.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获奖导师代表巡讲

三、组织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

各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分会

四、活动时间安排

  “教书育人吾爱吾师”征文比赛       2017.04.21-2017.05.20

  “我最喜爱的导师”各学院宣传及提名    2017.04.21-2017.05.15

  候选导师事迹展示及公开投票        2017.05.17-2017.06.07

  评选结果公示               2017.06.09-2017.06.13

  获选导师资料收集             2017.06.15-2017.07.15

  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颁奖晚会     2017.09

  “我最喜爱的导师”巡讲          2017.10-2017.12

五、具体活动程序

   (一)“教书育人吾爱吾师”征文比赛(2017.04.20-2017.05.20

多年来,学校涌现大量爱岗敬业、辛勤育人的优秀导师,他们默默坚守在教育、科研第一线。为了让同学们了解生活中的老师,更生动更真实展示广大导师教书育人事迹,增强师生间的融洽与和谐,现开展“教书育人吾爱吾师”主题征文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1.活动对象:全体在校研究生

  2.活动时间:2017.04.21-2017.05.20

3.征文内容:

讲述导师在教学、科研、生活、指导研究生等方面真实、具体、生动故事,能够增强研究生同学对我校导师的了解,着重体现研究生导师在教学科研、指导学生学术和生活、关爱学生成长成才等教书育人方面的真实事迹和感人故事。文体和题目不限,字数1000—3000字,诗歌类字数不要求。

4.投稿形式:

将文章发送到研究生校团委办公室邮箱:scutbgs@163.com,邮件主题标明:“教书育人吾爱吾师”征文,并在文章中署名作者单位及联系方式,投稿截止日期:2017年5月20日17:00。

5.奖项设置:

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将组织评委对征文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请各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分会加强对征文活动的宣传,鼓励广大研究生同学积极参与。

  (二)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

1.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1)华南理工大学在职在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导师、校外导师不在推荐范围);

(2)参评导师应指导研究生两届以上(含两届),个别指导研究生两届以下但有突出影响力的导师也可参评;

(3)已累计三届获得“我最喜爱的导师”荣誉称号的导师被授予“最具魅力导师”称号,获得该奖项的导师将不再参评 “我最喜爱的导师”;

(4)已退休的导师不参与评选。

2.评选标准

(1)道德高尚,为人师表, 能以自身崇高的人格魅力和实际行动影响研究生;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严谨的科研作风,能悉心指导学生,为其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成才机会;

 (3)关心关爱学生成长,在学生思想政治、发展规划、心理健康、人际关系、就业选择、恋爱婚姻等成长问题上给予关心和引导;
  (4)对生活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和扶持;
  (5)深受广大研究生喜爱。

3.具体评选程序

(1)各学院候选导师提名(2017.04.21-2017.05.15

1)各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分会通过学院主页、微信、QQ群、学院宣传栏、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院师生宣传本活动,确保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导师。

2)各学院成立推选委员会(可由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分会成员、各班级研究生代表组成,由学院党委、辅导员给予指导和监督),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微信、微博、网站投票或者实验室收集选票等投票方式,通过本学院全体研究生民主投票推举出候选导师。

3)研究生参与和投票范围应覆盖本院2/3以上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4)学院评选委员会依照评选规定,统计初选结果,推荐本单位的“我最喜爱的导师”候选人,推荐名额应少于或等于学院分配提名名额(学院可提名名额详见附录1)。

5)学院内部参与评选的人数至少为该学院分配提名名额的三倍。(如:学院推选出一名候选导师,该导师应从至少三名候选人中产生)

6)在民主选举后,学院务必先征求选举出的候选导师的参加意愿,然后将参加导师评选的候选导师名单在学院事务公告栏或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2)候选导师推荐材料提交(截止至2017年5月15日19:00)

学院公示结束后产生本学院的推荐名单,并于5月15日19:00前提交如下材料:

1)纸质版

a. 一份学院候选导师汇总表(附录2),须加盖学院公章;

b. 与学院提名人数等额的导师推荐表(附录3),须加盖学院公章;

c.纸质版资料提交时间:5月15日中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提交地点:五山校区——研团委办公室(西六104室);大学城校区——大学城校区办公室(C14-五楼会议室)。

2)电子版

a.以“学院-推选导师人数”命名新建一个总文件夹,该总文件夹中包含一份学院候选导师汇总表(附录2)的电子版以及以“学院+导师姓名”命名的子文件夹;

b.每个子文件夹中包含一份电子版导师推荐表(附录3)和该导师的清晰单人生活照及合照各3~4张,命名方式统一为:“学院+导师姓名”;

c.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团委办公室邮箱:scutbgs@163.com

(3)候选导师公开投票(2017.05.17-2017.06.07)

本次评选采用微信投票、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出15名“我最喜爱的导师”。

1)微信投票

导师评选信息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届时可通过微信对“我最喜爱的导师”进行投票。

2)网站投票

登录活动主题网站后,对自己心目中的“我最喜爱的导师”进行投票。评选系统采用实名制系统投票,要求学生用学校统一认证账号进行身份认证,每位学生只能投一次票,每个IP最多只能允许投票5次。

a.仅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参与投票(含在职硕士和在职博士);

b.一次性选出15位导师方为有效票;

c.每位同学的投票记录都在系统后台留下数据资料,以利于监视恶意刷票等作弊行为,确保活动公平和公正开展。

3) 现场投票

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分设投票点进行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当天摆设所有候选导师宣传海报供学生了解导师事迹,学生可以根据宣传海报内容,现场填写纸版投票。

(4)结果公示(2017.06.10-2017.06.14)

本次评选结果计算方法为:

总分S = 微信投票分数A×10%+网站投票分数B×50%+网站投票导师所在学院参与率分数C×10%+现场投票分数D×10%+评委会材料评审分数E×20%。

备注:分数S、A、B、C、D、E均为百分制,其中A、B、C、D均对原始数据按标准分公式折算:标准分=(原始分 - 平均分)/ 标准差,分数E为评委会组织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各学院研究生代表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打分分数的平均值(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最后票数排在前十五名为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获奖者。在最终评选出的十五名导师中,若分配提名名额为三名的学院,该学院最终获奖导师不超过两名(含两名),其余学院最终获奖导师至多为一名。若最终评选出的十五名导师中,有学院获奖导师人数超出限定获奖人数,则取消该学院票数最低的那位导师名额,由得票数第十六名的导师递补,若出现相同情况,由得票数第十七位的导师递补,以此类推。获选名单将在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

(5)获选导师资料收集(2017.06.15-2017.07.15)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导师名单。由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组织各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分会对获选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荣誉的导师们个人日常生活写实、科研、工作等多方面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收集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另行通知。资料和视频将在9月的导师奖晚会上播放和在校园内做事迹展示。

(6)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颁奖晚会(2017.09)

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将于2017年教师节期间举办第九届“我最喜爱的导师”评选活动颁奖晚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本通知时间安排为计划安排,最终以实际为准。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请联系活动负责人:

刘春雷手机:15521394930     (五山校区)

宋雪龄手机:15626152863     (五山校区)

林鸿裕手机:13423689050     (大学城校区)

附件1:学院分配提名名额.doc

附件2:学院候选导师汇总表.doc

附件3:导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