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9        浏览次数:522

 

各有关同学和导师:

      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工作按照我校《关于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有关事宜如下:

     1.我院博士生申请学位前学位论文由学校学位办组织进行盲审,请计划申请学位的博士生按照以下通知规定时间办理论文送审手续。

     2.请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撰写论文。各学位类型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本手册含撰写规范)由学院统一到学位办公室领取,领取后全日制硕士由班长统一下发,在职工程硕士和博士9月15日以后请到学院办公室领取。领取前可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电子版查阅,链接如下:

       2016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21/11/info139537.htm

      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21/1d/info139549.htm

    2016年下半年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21/1c/info139548.htm

      3.将在2016年12月、2017年4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分别于分别于9月19日-26日和10月24日-31日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未进行预登记的学位申请人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4. 将在2016年12月、2017年4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分别在10月25日和12月28日提交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或免盲审材料)到学院。请各位同学在此之前完成以下工作: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另行通知)、预答辩、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预答辩通过后)。

    (1)预答辩:预答辩由校内导师组织,要求有3个副高以上的专家参加预答辩。具体程序见“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预答辩结束后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下载地址: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5f/f0/info90096.htm)。

    (2)学位论文检测:每篇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http://www.lib.scut.edu.cn/2013/20120220xwlwen.htm)。

      5.为了便于信息沟通,请将在2016年12月、2017年4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和在职工程硕士以及延期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加入学院答辩qq群(群号码:76164981),群成员以学位类型、姓名和学位申请批次命名(例如:在职工程硕士张三2016.12)。

      6.其它有关事宜按照以下通知执行。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6年9月9日

转发:

 关于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知链接地址: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20/e0/info139488.htm )

 

各有关学院:

    201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

    1.请各学院教务员统计将在2016年12月和2017年4月批次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数量,并于9月9日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博士学位申请人。

    2.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组织评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及至学位办公室进行送审审核手续的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拟在2016年12月申请学位者)、12月28日(拟在2017年4月申请学位者)。审核通过后,由学位办公室将电子材料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选聘专家进行评审。逾期提交论文送审的申请人学位授予工作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经学位办公室审核后,学位论文可由学院选聘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论文时间由所在学院自行确定。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流程详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见附件2)。

    二、硕士

    1.请各学院教务员统计将在2016年12月和2017年4月批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数量,并于9月9日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硕士学位申请人。

    2.请各学院教务员通知将在2016年12月、2017年4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分别于9月19日和10月24日起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未进行预登记的学位申请人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在此期间,各学院申请预登记的截止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相应的学位申请人。

    3.请各学院教务员登录“研究生系统”,对已完成学位申请预登记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核,并由学院组织论文送审。

    4.博转硕研究生、提前毕业及未取消跟踪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如申请学位,需提交学位论文及申请材料至相应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学术型硕士生相关材料交至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硕士生相关材料交至专业学位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拟在2016年12月申请学位者)、12月7日(拟在2017年4月申请学位者)。

   5.往年曾被学位办公室抽中但未进行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仍由学位办公室进行通讯评审,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和申请材料至学位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的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拟在2016年12月申请学位者)、12月8日(拟在2017年4月申请学位者)。

    6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流程详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见附件3)。

   三、论文答辩时间

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的截止时间:12月10日(2016年12月批次)、3月25日(2017年4月批次)。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报送学位材料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人材料,并对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者进行重点审议。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存在较大异议(重大修改或不同意答辩)者;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表决时,表决结果中有弃权或反对票者;

   3.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暂缓授予学位后重新申请学位者。

分会将学位申请人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12月15日(2016年12月批次)、3月31日(2017年4月批次)。报送的材料包括:

   1.分会会议纪要;

   2.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表决票汇总票;

   3.《关于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学位申请人的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学位申请人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出现异议的环节及修改学位论文的时间,分会对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把关措施、审查程序、审查结论等);

   4.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材料档案袋、资格审批表;

   5.博士学位申请人其他材料:博士学位论文一本、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者);

   6.硕士学位申请人其他材料:学位信息打印件、大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两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须与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采集标准见附件4)。

   五、其它事项

   1.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及档案归档等。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所有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五山校区图书馆(北区26号楼302室)进行检测,每篇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论文检测报告须经指导教师和学院确认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送审。

   为方便大学城校区的学位申请人,在10月10日至11月18日每周周一、周三9:00-12:00、14:00-17:00,大学城图书馆二楼服务台借还书处可提供学位论文检测服务。

   3.对于已经毕业但暂不能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档案及相关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上述内容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 “下载专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5.以上通知凡涉及到学位办公室领取、报送有关材料或者办理有关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手续的,五山校区的学院可在学位办公室办理(西湖厅三楼304室,联系电话:87110725),大学城校区的学院可在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办理(大学城校区B2办公楼307室,联系电话:39380095)。

   6.为便于开展工作和联系,请各学院填报“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人员名单”,由研究生教务员于9月9日前交至学位办公室。

附件: 1.2016年12月、2017年4月批次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doc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doc

       4.学位证书照片采集标准.doc

 

学位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