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科生重修未通过课程修读安排的通知》(教务〔2012〕80号)的要求,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再次跟班修读未通过的课程。程序如下:
1.重修申请: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申请表(一)或申请表(二),由学院审批后于9月21日前送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
2.网上选课:教务系统将于9月26日上午9:00至9月30日下午17:00对符合条件的同学开放选课资格,请学生及时登录教学管理系统选课。
学生应珍惜每一次课程修读的机会,必须根据本学期已有课程安排,合理选择跟班重修的课程并全程参加课程的学习。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