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于2016年6月7日上午9:00进行2016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具体分组另行通知。请各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做好答辩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
已经完成毕业资格审核且论文评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办完答辩手续后可以参加答辩。
1.毕业资格审核:培养环节材料没有交齐,未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看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全日制硕士有发表论文要求,现有部分学位申请人还没有拿到发表论文的录用通知,请收到论文录用通知后,自行登陆系统使用菜单“学术成果→论文发表情况登记”,按相关要求和信息填写、提交,再带齐书面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材料要求见学院网页“关于2016年上半年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的相关事宜的通知 http://www2.scut.edu.cn/s/52/t/28/0a/13/info133651.htm”)来B4-209找教务员审核。
2.论文评阅结果不管是盲审还是免盲审,评阅结果都必须返回到教务员处,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在系统上学位申请人可以查阅评审结果。论文评阅结果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学位申请人无法在系统里面填写材料!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可答辩、须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1)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另一位评阅人同意答辩,或两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①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
②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二、办理答辩手续
1. 5月30日前后,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和答辩委员会名单,同时下发答辩用成绩单(一式两份)、答辩委员空白聘书(一式五份)给学位申请人。6月2日之前学位申请人将已经胶状好的学位论文6本和已经填写好的答辩委员聘书交给答各组辩委员会秘书(同时论文最终版的pdf电子版发送给各答辩组秘书),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将学位论文提前送给答辩专家审阅,论文具体递送方式由秘书安排。
2.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以后至6月1日前,学位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材料上如有本人签字或导师写意见签名的地方签写完整。材料包括:
(1)硕士研究生档案目录:填写好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学院。
(2)学位信息打印件1份和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1份: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我的学位自助”填写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即可打印资格审批表和学位信息打印件。
学位信息打印件打印出来以后,请学位申请人在学位信息打印件右上角指定位置签名确认。
“审批表”用A4纸单面打印,该表除了签名外所有内容必须用电脑录入,不可手写,表中的成绩审核栏办理答辩手续时由教务员审核签名,表中的答辩决议在答辩完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该表作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学位申请人本人要据实、完整地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打印此表,如有涂改、手写、放空不填或其它明显错误的将责令学位申请人重填。
(3)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一式2份:学位申请人下载 “审批材料”(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对应附件1和附件2),“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也可经电脑填写、打印,但签名的地方需用笔签名),填写完后请导师签署意见。材料第3页“Ⅱ-2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工程硕士为“Ⅱ-2课程学习情况” )用教务员统一下发的成绩单替换。材料上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在学院审核时由教务员填写。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答辩会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4)评阅书2份:免盲审要求原件,盲审要求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附件3)1份: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1份或者2份要求“适当修改后”答辩的学生,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的学生无需交此表。
(6)在职的工程硕士需要准备两张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彩色免冠相片各一张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相片要求如下:
采集标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各学位申请人将以上所有材料装入学院下发的答辩专用档案袋内,于6月2日前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统一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安排时间统一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在表格上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并下发答辩表决票5张/人。
三、答辩及答辩后工作安排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6月7日上午9:00开始。请各学位申请人提前准备好ppt(报告论文主要内容20分钟),准时参加答辩。答辩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附件4)进行。
2.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6月8日前答辩秘书将答辩决议复印或扫描给学位申请人装订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将答辩决议复印件附在最终版学位论文致谢部分的后面(至少4本)。6月9日前交最终版学位论文3本到学院,另外1本最终版学位论文由学生保存并在办理离校手续的时候自行交到图书馆。
3.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会: 6月15日前,具体时间待定。
本通知涉及的表格除了在综合管理系统上填写在线打印的表格外,其他表格可以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联系人:陈莉娥
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办公室B4-209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80569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