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境与能源学院进行巡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浏览次数:518

据《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巡视工作暂行办法》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对二级单位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学校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1645日至429日,对环境与能源学院进行巡视。

巡视组将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对你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主要巡视以下内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情况;践行“三严三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四风”的情况;推动单位科学发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情况;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日常党务、行政管理情况;联系群众、服务师生,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人才引进、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自身廉政勤政情况以及学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将通过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视期间,对环境与能源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几方面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巡视组反映,也可以发邮件至dwxsz6@scut.edu.cn

    巡视工作联系电话:谭志伟(组长)13068877929

                      梁大为(副组长)13926465766


特此公告。


          党委第六巡视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