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与能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次数:943

 

 

   2016年我院统考硕士生复试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复试程序:

1.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2016321日上午900

地点:在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楼A1407课室(A1-407)

考生按照复试通知书要求持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领取并填写有关材料。
    
1)应届生:查验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交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往届生:查验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交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2.        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632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楼A1407课室(A1-407)和A1404课室(A1-404  

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3.        面试:

时间:2016322日上午900

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楼(B4),分组进行。考生在B4-215集中。

面试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两个环节。

4.        体检:

时间:2016323日上午93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大学城)校医院保健中心

2016323日上午9:00在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楼(B4栋)一楼大厅张贴公布拟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公布后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当场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

5.        确定导师:

2016323日体检完后至下午15:30前,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一经拟录取,均应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考生可上网查阅我院所有导师的导师简介(网址:http://www.scut.edu.cn/environment/)。

6.        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拟录取考生323日下午17:00在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楼B4-215会议室集中签订同意录取志愿书并领取以下材料:(1)政审表、(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3)协议书(委培生)。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 专业课笔试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 笔试科目:
    1.
报考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大纲参见http://202.38.194.239/yanzhao/2016zsjz/ss/detail.asp?id=83

2.报考0830J1绿色能源化学与技术专业,笔试科目为《基础化学》,考试大纲参见:http://202.38.194.239/yanzhao/2016zsjz/ss/detail.asp?id=91

3.报考0830Z1环境生态学的笔试科目为《环境生态学》,考试参考书:《环境生态学导论》(第二版)盛连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面试
        
考生先用中文进行简要自我介绍,接着先后进入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
         1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5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10%

面试方式: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根据考官的指示逐步进行面试,主要以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
        2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60%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考核包括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硕士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对社会关注问题的了解,责任感和进取精神;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能力),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

语言表达和他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

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

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不能量化的考核做合格与否的结论。

面试方式:分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以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每个面试小组中的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

 

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X 笔试权重(30%)+面试成绩 X 面试权重(60%)+外语综合成绩 X 外语权重(10%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X 初试权重(50%)+复试总成绩 X 复试权重(50% X 5

 

录取原则:

 

 

1.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     依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和学院的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3.     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4.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均应确定导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

5.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都必须签署同意录取的志愿书,不签订志愿书的,我校不予录取,同时,志愿书一经签订,我校将不允许调剂至外校。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