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环境与能源学院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考生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浏览次数:428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华南工研﹝2014﹞55号)、《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经学院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组和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环境与能源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生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1月12日-1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意见必须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申请考核制学院审核结果为初步审查结果,学院审核结果报送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待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为最终结果。

   联系人:陈莉娥 联系电话:020-39380569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办公室B4-209

附件:环境与能源学院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情况汇总表.pdf

环境与能源学院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