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
为确保下学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等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相关学生在暑假期间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之前已经上交过2015年度贫困证明的同学不用再次提交。签章必须是县级民政局或是乡镇府(或以上)的,逾期不上交者将不能申请2015年度的助学金等,请各班班长在9月10日之前收齐本班的调查表上交学院B4-209办公室。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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