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干部联系学院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浏览次数:744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经研究,2015年,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继续实施中心干部联系学院就业工作制度。

在联系期间,中心干部除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就业常规工作外,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至少参加一次联系学院毕业生大会,至少参加一次毕业班班级活动,至少与学院就业困难学生进行一次以上谈话,至少帮助解决一个就业困难学生的工作,凝练一项特色工作;同时与联系学院负责就业负责人和辅导员老师工作交流不少于五次。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干部通过多种方式与联系学院保持日常联系,及时了解联系学院学生的就业情况,发挥整合资源的优势,帮助联系学院毕业生解决择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中心干部应在联系工作手册上记录每一次活动,在联系期结束后上交中心。联系期为一年。




附件: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干部联系学院安排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干部联系学院安排表

姓名

职务

联系学院

冯小宁

主任

新闻与传播学院

雷育胜

副主任

艺术学院、医学院

林  智

副主任

法学院

彭  尧

就业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建筑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

岑国超

就业管理科科员

工商管理学院、软件学院

程思慕

职业发展科科长

电力学院、数学学院

杨  春

职业发展科科员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孙  琛

职业发展科科员

物理与光电学院

白争辉

职业发展科科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鲁  明

就业市场与信息科科长

土木与交通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

曹然然

就业市场与信息科科员

化学与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荣东平

就业市场与信息科科员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徐  昕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校区办公室副科长

经济与贸易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