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与能源学院2013-2014学年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9        浏览次数:706

一、流程

1、学校及学院发布本年度奖学金评选通知,各班查看本班奖助学金名额并通过班会等方式转告全班同学;

2、各班组建班级奖学金评选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

3、小组成员根据本年级奖学金名额及额度按照综合测评(优先)及智育成绩排名(登陆信息门户查看)申请相关奖学金。

4、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109日之前最后评定定各类奖助学金初步名单并在班级内部预公示;

5、奖助学金初步拟定名单公布且小组成员无异议后,申请奖助学金同学于109日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各类相关奖助学金材料。并最迟于10日晚22点前送交至本班班长处。(注意: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申请的同学将材料交给班长后,经班长审核无误后方可离开)。

6、班长审核奖助学金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务必按照要求审核仔细,同时整好本班附件1:环境与能源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发送至1934264207@qq.com。

7、班长将本班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包括各类奖助学金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于1011日下午16点之前送交至学院大楼B4-103办公室,联系人黄日萍13580462713612713。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8、各学院审核奖学金申报情况,并统一汇总后上报至学校审批。

二、注意事项

1、班级奖助学金评选小组成员全部为符合奖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其中基本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的:德育成绩积分60以下、必修课首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社会实践良好以下以及违反规章受过校处分的同学一律除外;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评选小组成员在选择奖助学金类别时,首先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排名前的有优先选择奖学金类别的权利(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除外,要考虑家庭因素)。注意各类奖学金必须满足相应奖学金的各类条件,包括智育与综合成绩排名;

3、学校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符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申请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同学均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即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全班前30%、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5%都可以申请;

4、奖学金不重复申请(只能申请一个奖学金,指明可以同时申请的除外),本年度所有奖助金额不超过7000(只获得一项奖助学金,但该项已超过7000元的除外);

5、请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对于以往不尊重捐赠方的行为,比如无故不参加座谈会、颁发仪式、回感谢信等,原则上取消其捐赠奖学金申请资格。

6、各类申请表格均需学生本人认真填写,打印需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需本人亲笔签名。学院意见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7、各类奖助学金分配见附件2,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和表格见附件3

8、在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反馈到本班评优小组,或是本班评优小组负责人统一向学院咨询,不接受电话、短信单独咨询。


                                       环境与能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928

附件1:环境与能源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2014年各类奖助学金.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