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巩固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团省委、省学联拟联合省教育厅、人社厅等八家单位在2014年继续开展 “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项目
2014年“展翅计划”主要为“1+1+6”模式,即:建设并依托“一”个“展翅计划”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构建大学生实习见习项目为“一”个标准化样版,打造“六”项品牌活动,服务我省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
大学生实习见习项目是“展翅计划”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以“公益配岗”和“双向选择”两种方式,让大学生通过“展翅计划”专题网站的平台找到适合的实习岗位。以下为大学生实习见习项目标准化流程:
1.岗位开发
4月中旬至5月中旬,高校团委要协同招就处、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开发岗位,高校团委开发的岗位数量与质量将作为团省委的重要考核标准。高校团委开发的岗位原则上只向本校学生开放,通过“展翅计划”信息化平台自由对接。
2.开通帐号
5月上旬前,团省委为高校团委、地市团委等开设管理帐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各级团组织在对接好用人单位后,进入后台为每个用人单位开设专属帐号,用于发布岗位、管理单位信息、查看应征学生信息。
3.岗位上线
5月上旬至5月中旬,高校团委、地市团委通知、指导所联系的用人单位将岗位信息上传至“展翅计划”官网系统,必须明确提出具体岗位需求和福利待遇,包括具体岗位名称、专业需求、上岗时间、工作地点等,以便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双向选择岗位都必须列明申请截至时间。高校团委或地市团委负责审核和最终发布所开发的岗位。
4.学生注册
5月中旬,高校团委发动并组织学生在网站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建立个人档案、简历。高校团委负责组织认证,方便对学生实习进行跟踪管理。
5.岗位申请
5月中旬至6月上旬,学生注册审核通过后,即可浏览搜索系统中提供的岗位信息,并通过投送简历和填报申请书来申请岗位,高校团委应给予全程指导。
6.双向选择
5月下旬至6月中旬,用人单位与应征学生对接,可以进行笔试面试,确认人选,双方在平台上签约,报高校团委和当地团委确认备案,形成四方协议。
7.公益配岗
6月下旬,在所有双向选择完成后,系统将公布所有未对接岗位及用人单位给出的公益岗位,学生可以根据岗位需求选择岗位,同时系统进行随机配岗,高校团委应为学生提供全程指导。
8.岗前培训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岗前培训分三期开展:第一期由学校团委结合学校教学大纲、第二课堂开展的实际情况做好学生实习见习培训、以及岗前动员;第二期由地市团委开展实习见习生与用人单位的见面会,进行基本职场培训,以及本地情况介绍;第三期由用人单位对录用学生开展岗前技能培训。
9.上岗对接
7月上旬至7月中旬,学生到岗后,高校应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高校团委应通过网站平台检查学生到岗情况,遇到学生无故退岗,高校团委应跟踪学生退岗原因。情节严重者,高校团委可将退岗情况作不诚信记录登记在学生个人档案;签定四方协议后,网站平台将自动为上岗学生提供一份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险。
10.岗间管理
7月中旬至8月下旬,学生上岗后,高校团委等各级团组织要对学生在岗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管理,通过开展系列调研工作,加强对学生上岗期间的跟踪管理、督查等。团省委将组织专项工作调研小组,对各地市、相关用人单位的“展翅计划”工作开展进行调研;学校团委要结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组建“展翅计划”专题调研队伍,深入了解学生的需求,并挖掘优秀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1.工作鉴定
8月中旬至8月下旬,学生上岗期间受高校团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学生完成实习见习后,由双方共同作出实习见习鉴定,并登记载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用人单位和学生通过“展翅计划”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对双方的工作情况开展互评打分,用人单位对各个学校学生的打分将作为团省委考核所在学校团委的重要依据。
12.岗后总结
8月下旬至9月上旬,学生完成实习见习工作后,学校团委要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团省委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并视情况而定进行工作表彰。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