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 2002年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相片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由新华通讯社所属中国图片社负责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
依据教育部、新华社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5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做好准备工作,务必准时参加:
一、图像采集安排:
1.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学生范围:我校2015届全体毕业班学生。
2.图像采集的时间、地点:
北校区:
南校区:
3.补拍:
无法参加拍照的学生,请于2014年9月1日后自行联系新华社广东分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进行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楼205室,电话020-83398378。
二、图像采集收费:
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每人15 元(含2寸数码彩照 8张)。该费用由各学院组织班长统一收齐后于拍照现场以班为单位交送新华社广东分社相关工作人员,补拍的学生可在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自行缴费。
三、图像采集要求:
1.图像采集采用数据库录入信息的形式,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进行图像采集。请各学院教务员务必提醒学生带齐相关证件,没有证件将不能进行图像采集。
2.拍照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以免影响拍摄效果。本次相片采集时间安排紧凑,以班为单位集体采集后交费,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以班为单位按时到达,不要迟到。
3.拍照时请尽量着正装,勿穿着黄绿色上衣,保持头发整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