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优秀考生攻读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级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方式
1. 优秀硕士新生奖
优秀硕士新生奖奖励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全校奖励人数为140人左右。优秀硕士新生奖由申请人申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要求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各学院2014级优秀硕士新生奖名额见附件1。
2. 优秀博士新生奖
优秀博士新生奖奖励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人,奖励人数为25人左右。优秀博士新生奖由申请人申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初审工作,并推荐合格参评候选人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各学院2014级博士新生奖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参评条件
1.硕士生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在本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前10%);
(2)硕士研究生入学总成绩优秀(本学科排名前5%);
(3)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质量较高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品等),其中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4)在各类重要科技或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比赛等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得学科重要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2. 博士生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直博生在本科期间的成绩名列前茅,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名列前茅;
(2)科研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品等),其中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
(3)在各类重要科技或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挑战杯”、数学建模比赛等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获得学科重要竞赛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3月20日-5月20日,符合评选条件的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申报,填写《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包括本科成绩排名证明、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一份寄送到环境与能源学院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 chenlie@scut.edu.cn。
2. 学院评定:5月21日-6月10日,各学院按照评选要求评定2014级优秀硕士新生奖,完成2014级优秀博士新生奖的初审推荐工作,并于6月13日将评定结果和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后,将《2014级优秀硕士新生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2014级优秀博士新生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优秀博士新生奖推荐者的申报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nxiang@scut.edu.cn。
3. 研究生院评定:6月16日-30日,研究生院审核优秀硕士新生奖评定结果,并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优秀博士新生奖推荐名单进行评定。
4. 结果公布:7月在学校主页、研究生院及招办网站公示拟获奖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者名单。
四、环境与能源学院新生奖评选办法
1.硕士生
(1) 申请人必须满足学校参评条件。
(2) 优先考虑科研成果突出的申请人和在科技或专业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申请人。按照以下量化方法将申请人发表的期刊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均换算成同类期刊论文后进行排序。具体量化方法为:
① 按照附件5期刊分类办法将期刊论文分为A、B、C、D、E五类刊物,按1篇A类期刊论文=2篇B类期刊论文=4篇C类期刊论文=8篇D类期刊论文=12篇E类期刊论文计算。上述计算办法不得逆向换算。
②一个授权发明专利相当于一篇C类论文,没有授权的专利不算。
③在国际级及以上各类重要科技或专业竞赛中获得一个一等奖等同于发一篇C类论文,二等奖等同于发一篇D类论文、三等奖等同于发一篇E类的论文。在省部级学科重要竞赛中获得一个一等奖等同于发一篇D类论文,二等奖等同于发一篇E类论文。
(3)同等条件下参考入学面试成绩进行排序。
2.博士生
(1)申请人必须满足学校参评条件。
(2)优选考虑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含论文和国家发明专利)的申请人。
(3)对于同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申请人,按照以下量化方法将申请人发表的期刊论文和国家发明专利均换算成同类期刊论文后进行排序。具体量化方法如下:
①按照附件5期刊分类办法将期刊论文分为A、B、C、D、E、F、G七类刊物,按1篇A类期刊论文=2篇B类期刊论文=4篇C类期刊论文=8篇D类期刊论文=12篇E类期刊论文计算。上述计算办法不得逆向换算。
②一个授权发明专利相当于一篇C类论文,没有授权的专利不算。
五、其他事项
1.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参评条件将一律不予认可。
2. 对研究生新生奖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公示无异议,学校公布研究生新生奖获得者名单。
3.研究生新生奖发放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奖励金发放: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3)有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等行为者。
4.在校期间,经查实在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取消研究生新生奖并追回奖励金。
5.获研究生新生奖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同时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等研究生三助岗位及优秀博士论文创新基金、学术新人奖、国际会议资助、学校或学院的其他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等。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资助获得优秀博士新生奖的博士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六、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莉娥
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办公室B4-208
联系电话:(020)39380569
E-mail:chenlie@scut.edu.cn
附件1:附件1 各学院硕士新生奖名额及博士新生奖推荐名额.doc
附件4:附件4 2014级优秀博士新生奖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5:附件5:期刊分类办法.docx
环境与能源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