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4年上半年申请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浏览次数:122

 各有关学院:

为了稳定生源,满足专业学位异地办学的需求,我校现接收2014年上半年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申请,申请审核通过者可以与201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起上课,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申请条件

(一)工程硕士

2011731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731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公共管理硕士 MPA

2011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三)风景园林硕士

2013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四)法律硕士

2011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首次申请专业学位单科进修者

1.只有符合2014年上半年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申请条件的人员方可申请。

2.符合申请条件者,请于2014117218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 202.38.194.180,以下简称系统)自行注册,逾期不再开放,未注册者不能选课、听课和参加考试。

成功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下载《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单科进修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和《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单科进修办理流程(进修生版)》,并开始选课和自行打印《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单科进修协议书(双方协议)》(以下简称进修协议书)。

系统内选课截止时间为220,逾期未选课者,不得听课和参加考试。

提示:①我校于2014年上半年开始暂停以下学院相应领域的招生。请在注册单科进修时,避开选取这些领域。

学院名称

专业领域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业工程

土木与交通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

土木与交通学院

项目管理

电子与信息学院

集成电路工程

理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经济与贸易学院

项目管理

 

②注册时,进修生类型选择“单科进修(专业学位)”;

③“单科进修开始年度起始年”和“单科进修开始年度终止年”都默认为“2014”;

 ④报名申请审查不通过者,选课无效。

3.成功注册并选课后,请将《报名申请表》和《进修协议书》在221226一并交相关学院。学院负责审核申请者的资料是否符合学校单科进修的条件,并于35号前完成审核。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单科进修生学费缴费方式” (附件1)缴纳单科进修费用。

三、符合单科进修条件且在2013121日前已经注册帐号者

1.这部分进修生无须再次申请,可登录系统(网址:http:// 202.38.194.180,用户名、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直接进行选课,并打印进修协议书。

2.系统内选课时间为2014117-2月20,逾期未选课者,不得听课和参加考试。

3.选课完毕后,请将《进修协议书》在221226交相关学院。学院通知单科进修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单科进修生学费缴费方式”(附件1)缴纳单科进修费用。

四、其他有关工作安排

1.请各有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在2014116前登录系统使用菜单“单科进修》单科进修选课范围”,设定2013-2014年度下学期可接受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的课程范围。

2.各有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请在3536上午1000前,将本学院“进修生缴费金额汇总”经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盖学院公章后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099772596 @qq.com

提示:

①按时报给专业学位办公室的“进修生缴费金额汇总”中的进修生可在311日到中国银行缴费;

②每次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请各学院自行通知有关进修生。

3. 截至331仍未缴费者,取消本学期专业学位单科进修资格。

4. 4月1,学院单科进修生签字后的《进修协议书》和经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盖学院公章后的“单科进修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同时,“单科进修学生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1099772596 @qq.com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在4月初将听课证和盖章后《进修协议书》的统一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发给相关进修生。

五、注意事项

1.为规范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的申请程序和日常管理,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进修生进修期间,有关问题按此规定执行。

2. 联系人:曹蔚  温小燕   电话:020-87111481

 

研究生院     

         2014年1月7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单科进修生学费缴费方式

附件2:单科进修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管理办法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单科进修生学费缴费方式

20137月)

 

研究生单科进修、课程班进修学生学费一律在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缴纳,学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以下方式中选择缴费:

1、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柜台缴费(深圳市除外):

学生可在广东省内任一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网点,凭单科进修学号在柜台用现金或本行借记卡办理缴费手续,缴费不需要提供学校帐号,缴费时学生可提醒银行经办人员:中国银行柜台的操作交易代码为:B447881农业银行柜台的操作交易代码为:951b

2、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缴费(深圳市学生需选择此缴费方式):

全国通行不受地域限制,学生只要开有一张农业银行的借记卡,并开通农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建议开通农业银行网银时要选择K宝证书),即可登录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在横向菜单项上选择“缴费支付”,通过缴费信息维护(选广东省)、缴费信息查询、缴费三个步骤完成。

详细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到农行柜台办理借记卡并开通网上银行(K宝)→上农业银行网页并插入K宝→个人网上银行→个人网银证书登录→输入K宝密码(8位数)进入我的帐户→网上缴费-缴费信息维护(第一次登录需要)→选择开户银行(广东分行/代收学费/华南理工大学)→输入单科进修编号确认后→选“登记”→ 退回到“缴费支付”下的另一个菜单“缴费查询”→ 重回“缴费支付”下的“网上缴费”菜单核对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输入农行卡支付密码(6位数)→确认成功。

3、咨询电话

华南理工大学财务处收费科   020-87114508

 


附件2

单科进修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院审核意见:以下学生的资料符合学校单科进修的条件,且已交单科进修费和《进修协议书》。请研究生院发放听课证。

学院审核人:

学院公章

 

学院主管领导:

审核日期:

序号

单科进修号

姓名

专业

应缴金额

校内班/校外班/校外合作办班

 

 

 

 

 

 

 

 

 

 

 

 

 

 

 

 

 

 

 

 

 

 

 

 

 

 

 

 

 

 

 

 

 

 

 

 

 

 

 

 

 

 

 

 

 

 

 

 

 

 

 

 

 

 

 

 

 

 

 

 

 

 

 

 

 

 

 

 

 

 

 

 

 

 

 

 

 

 

 

 

 

 

 

 

 

 

 

 

 

 

 

 

 

 

 

 

 

注:请在最后一栏标明单科进修生是属于“校内班/校外班/校外合作办班”中的哪一类。其中“校外合作办班”是指学院与合作办学方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而开设的班级。


附件3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管理办法

200911月修订)

为了满足专业学位异地办学的需求,规范专业学位单科进修的申请程序和日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一条 符合当年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者,可申请单科进修。

第二条 有招生名额限制的领域(或专业类别)原则上不接收进修生,无招生名额限制的领域(或专业类别)可根据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等接收一定数量的进修生。

第三条  单科进修的报名时间定于每年联考之后(具体时间以每年报名通知为准),符合申请资格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办主页的单科进修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在网上提交相关信息,打印《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单科进修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单科进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四条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及协议书到所进修的学院,由各学院教务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审查通过。

第五条 对于资格审查通过者,学院教务员在协议书上按照实际开课课表填写进修人员本学期应上的课程名称和学分,并计算应缴费用;主管领导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完成所有手续后,教务员统一将所有符合进修资格的报名表和协议书交至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批。

第六条 通过审批的进修生凭已加盖研究生院公章的协议书通过转帐方式缴纳进修费用,进修费用按单科进修标准收取,单科进修收费标准为700/学分。中途由于个人原因退出学习者,已交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若进修生被正式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按正式录取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费用,同时减免其进修期间承认学分所缴纳的总费用(按照700/学分计算),正式录取后填平补齐。

第七条 进修生办理缴费手续后将转帐凭证传真给学院,由学院教务员持转帐凭证的传真件统一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办理听课证,进修生凭听课证才能听课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

第八条 若进修生被正式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学分和成绩确认等相关手续。

 

二、纪律与考勤

第九条 进修生属于非在册学员,故无学籍无学号。专业学位办负责对进修生统一编号,并将进修生与正式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统一管理。

第十条 进修生须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按照所在进修班级的课表跟班上课。

第十一条 进修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能随意缺课。

第十二条 因故不能上课者,须提前向任课老师请假。请假须持有关证明和本人书面申请,征得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同意并交所在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凡请假(公假、病假、事假三者累计)缺课超过所学课程实际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所学课程考试。

第十三条 进修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及有文字或有符号的纸张入座。考试要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如有“夹带”、“串通”、“偷看”、“旁窥”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作“零”分计,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如有代考等严重作弊行为者,取消其专业学位研究生进修资格。

第十四条 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可申请缓考,缓考手续同专业学位在册研究生一同办理。

 

三、成绩与学分

第十五条 考试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六条 若进修生被正式录取获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如进修期间所修课程与其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列课程名称和性质一致,经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核实无误的,承认其成绩与学分。学员应在正式入学一个月内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办理已修课程成绩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第十七条 进修期间的成绩和学分,从开始进修到申请论文答辩前五年内有效,成绩过期后须参加重修才能重新获得学分。

 

四、结业与学位

第十八条 进修生若未能获得我校录取资格,不能取得正式学籍,但已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修完所在领域全部课程,并且所有成绩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的,可获华南理工大学颁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 进修生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并取得我校录取资格,成为专业学位在册学员后,按培养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转入论文工作。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过华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专业学位证书。从正式获得学籍到获得学位时间应不少于两年。

 

五、其他

第二十条 其余相关规定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