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9]32号)的文件精神,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附修专业招生工作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附表:各学院附修专业新班招收人数(不含继续修读附修专业的人数)
附修专业所在学院 | 附修专业 | 附修专业新班招收人数(不含继续修读附修专业的人数) |
电子与信息学院 | 信息工程 | 五山校区50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不开新班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五山校区40 大学城校区40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五山校区100 大学城校区100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100 |
金融学 | 五山校区100 大学城校区250 | |
电子商务 | 大学城校区40 | |
物流工程 | 大学城校区40 | |
旅游管理 | 大学城校区40 | |
法学院 | 法学 | 五山校区100 大学城校区100 |
知识产权 |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50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50 |
传播学 |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50 | |
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 | 大学城校区80 |
二、报名条件
符合如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1.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2.在校期间未受退学警告及违纪处分。
三、报名办法
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含首次申请和继续修读附修课程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附修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附修课程选课登记表
2.附修课程缴费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26日
四、选课缴费
第二周周五前,附修学院教务员依据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的学生名单,安排学生到附修学院选课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附修课程选课登记表》(附件1)。若报名人数不足15人,将取消开班。
附修学费统一由财务处委托银行批量收取。附修学院务必于第三周周一将《附修课程缴费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财务处收费科(谢老师,联系电话87114508,邮箱cwcsfk@scut.edu.cn)。第三周周三,财务处依据汇总表委托银行扣款。扣收不成功的学生需到工商银行进行缴费,并将银行缴款回单送交财务处收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