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附修专业招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6        浏览次数:192

 
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09]32号)的文件精神,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附修专业招生工作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附表:各学院附修专业新班招收人数(不含继续修读附修专业的人数)

附修专业所在学院

附修专业

附修专业新班招收人数(不含继续修读附修专业的人数)

电子与信息学院

信息工程

五山校区50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不开新班

外国语学院

英语

五山校区40   大学城校区4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五山校区100  大学城校区100

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100

金融学

五山校区100  大学城校区250

电子商务

大学城校区40

物流工程

大学城校区40

旅游管理

大学城校区40

法学院

法学

五山校区100  大学城校区100

知识产权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50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50

传播学

五山校区50   大学城校区50

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

大学城校区80

二、报名条件

符合如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1.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2.在校期间未受退学警告及违纪处分。

三、报名办法

第一周周三至第二周周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含首次申请和继续修读附修课程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附修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附修课程选课登记表
   2.附修课程缴费统计表
                                 教      

                              20131226

 

四、选课缴费

第二周周五前,附修学院教务员依据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的学生名单,安排学生到附修学院选课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附修课程选课登记表》(附件1)。若报名人数不足15人,将取消开班。

附修学费统一由财务处委托银行批量收取。附修学院务必于第三周周一将《附修课程缴费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财务处收费科(谢老师,联系电话87114508,邮箱cwcsfk@scut.edu.cn)。第三周周三,财务处依据汇总表委托银行扣款。扣收不成功的学生需到工商银行进行缴费,并将银行缴款回单送交财务处收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