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风建设、推行课堂纪律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2 浏览次数: 1144

   为创建文明校园营造优良的校园学风氛围倡导我院学生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迎接学校本科审核评估,10月16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学校学院将安排严格的课堂检查检查全面细致覆盖南北校区四个年级所有必修/专业选修课程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上课前5分钟必须到达课室严禁在课堂上出现睡觉早退旷课吃早餐玩手机等有损我校大学生格调的现象

   如有违反课堂纪律行为经学院课堂检查发现者一律学院通报批评并在学年综合测评中品德扣分4//经学校课堂检查发现者一律学校通报批评并在学年综合测评中品德扣分8//无故旷课者学年品德扣分2/学时/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和违纪处分的班级按照综合测评先进班级评选细则相关规定扣分

   同时违纪学生将根据学生手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如:

第五条屡次违纪者

受学校通报批评二次或学院通报批评三次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受处分后仍有违纪被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加重一级处分

受处分累计达三次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受处分者附加给予下列处理

受处分者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和其他活动的评优资格

受处分者是先进个人取消其违纪当年的先进个人称号

  

第三十六条 无故旷课者

(1),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10-19(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20-29(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30-39(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40-49(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5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引以为戒,杜绝不文明校园行为,争当新时代优秀大学生。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