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我校保卫处《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事宜的通知》,现将填写附件1《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注意事项列如下:
一、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均须办理户口迁出
(除①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②推迟毕业的学生);
二、毕业生的户口只能迁往就业报到地和生源地
三、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登记表中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1、毕业生必须在确定能拿到《就业报到证》后再认真地填写此表。 (请去往北京、上海、深圳等入户条件较多的城市就业的同学留意)
2、户口迁往市内的,请注意:
(1)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的,请写单位集体户首页的门牌号码。
(2)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的,经人才市场同意后,填写人才市场集体户首页的门牌号码。
四、此次为集体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需本人去天河户政中心办理。
五、就业单位尚未落实,未能此次集体办理的同学,待与单位签约,7月初(或更晚)报到证出来 后, 由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及落户地址到保卫处开具迁出证明后,持相关资料到天河户政中心办理迁出手续。
六、请各班级于5月27日前将《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统一收齐交给王舒敏同学13560413862, 并附一份姓名、学号清单。拟2017年7月毕业的博士生可自行填写完整,交到工程馆B04室。
特别提示:
为确保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开展,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卡不再外借,目前已借出户口卡的应届毕业生须于6月1日前归还。联系电话: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室---87111440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2017.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