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7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7-05-19 浏览次数: 1174

2017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我校保卫处《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事宜的通知》,现将填写附件1《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注意事项列如下:

一、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均须办理户口迁出

(除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推迟毕业的学生);

二、毕业生的户口只能迁往就业报到地生源地

三、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登记表中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1、毕业生必须在确定能拿到《就业报到证》后再认真地填写此表。 (请去往北京、上海、深圳等入户条件较多的城市就业的同学留意)

2、户口迁往市内的,请注意:

1)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的,请写单位集体户首页的门牌号码。

2)户口挂靠人才市场的,经人才市场同意后,填写人才市场集体户首页的门牌号码。

四、此次为集体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需本人去天河户政中心办理。

五、就业单位尚未落实,未能此次集体办理的同学,待与单位签约,7月初(或更晚)报到证出来  后,  由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及落户地址到保卫处开具迁出证明后,持相关资料到天河户政中心办理迁出手续。

六、请各班级于527前将《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统一收齐交给王舒敏同学13560413862,  并附一份姓名、学号清单。20177月毕业的博士生可自行填写完整,交到工程馆B04室。

特别提示:

为确保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开展,61日起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卡不再外借,目前已借出户口卡的应届毕业生须于61日前归还联系电话: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室---87111440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519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2017.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