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5 浏览次数: 174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兵役机关的安排,2015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已经启动,8月5日完成报名、初审、初检工作,9月初新兵起运。现就相关的征兵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1. 身高:男性160㎝以上,女性158㎝以上。

2.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二)年龄条件(计算方法:以当年12月31日以前)

1. 男性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在校生为2015年年满17至22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可放宽到24周岁。

2. 女性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2015年年满17至22周岁。

二、报名应征的程序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在校生在网上填写、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于2015年 7月 10日前交学校武装部(海丽文体中心201),并参加身体初检。

(二)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三、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相关查询。

四、学院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将此通知在各学院网站转载,务必将今年征兵政策传达给全体学生。

(二)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宣讲今年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大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三)配合武装部做好应征学生的政审工作。

武装部联系人:张翔,联系电话: 87113440,联系地址:海丽文体中心201室。      


武装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