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010年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 2009-12-07 浏览次数: 205

一、招聘专业:(具体各岗位研究方向请查看所主页招聘信息) 
化学科学类: 
无机化学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物理化学 
材料科学类: 
材料学 材料物理 材料化学  
化工类: 
化学工程  工业催化  
物理科学类: 
物理学  光学类 
生物科学类: 
生物化学 细胞生物学 分子生物学等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奉守职业道德。 
3.教育部重点大学或“211”工程院校,应届学士、硕士和博士毕业生(硕士、博士要求所有学历均是教育部重点大学或“211”工程院校)。 
三、招聘程序 
1.聘用单位发布单位简介,招聘须知,介绍长春应化所相关情况。 
2.受聘人提供自荐材料,包括专业课程、外语成绩、工作表现、健康状况,并参加笔试。 
 注:笔试请自备笔、草纸。 
3.笔试通过后参加统一面试,面试通过后依据招聘岗位要求,课题组与受聘人进行洽谈协商。 
4.落实签约人选,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聘用单位、受聘人三方签订就业协议。 
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在规定期限报到,报到时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 
6.根据招聘条件要求,报到的毕业生有三个月试用期。 
7.毕业生报到后,与聘用单位签订三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按国家和地方政府已发布实施的政策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和保健津贴)。 
2.根据岗位职责和受聘人学历,执行中国科学院三期知识创新工程待遇,确定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 
3.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本科生工作一年后聘任研究实习员或助理工程师;硕士毕业生直接聘为研究实习员或助理工程师;博士生直接聘为助理研究员。 
4.单身职工聘用单位提供住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