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考
1、补考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
课 程 | 考试时间 | 课 室 | 备 注 |
有机化学 | 9月19日下午 15:00-17:00 | 340301,340302 | |
物理化学 | 9月19日晚上 19:00-21:00; | 340303,340304 | |
传质与分离工程 化工原理实验 | 9月24日下午 15:00-17:00; | 340201 | |
无机化学(理) 仪器分析 结构化学 | 9月22日晚上 19:00- 21:00 | 330401 | |
二、重修
1.对不符合补考条件需要重修的学生,按学校的规定不再集中安排重修班。请考生在自己所在学院查询相应课程的上课时间、课室及任课老师,自行听课复习。跟上课班一起考试,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试,考生到所在上课专业学院查询试时间和地点。
2.重修科目:无机化学、大学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流体力学与传热、物理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
3.报名方式:重修学生到化学与化工学院108室报名,报名截止:11月30日
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务办
二00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