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的通知,对近年以来各次考试的成绩报告单遗失的考生提供一次补办的机会,具体通知如下: 凡获得2005年6月至2008年12月的成绩报告单的考生,如成绩报告单遗失,则只能补办“考试成绩证明”。每人只有一次补办机会,如以前有办理过此证明,则不能再办理。请将书面申请(包括考生姓名、学院、学号、参加考试的时间、考试等级、准考证号等内容)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学院教务员,请在10月30日前,统一交到考试中心,南校区请交南校区质量与考试中心(考生可以在教务处主页查询准考证号)。 华南理工大学考试中心 2009年10月19日 申请材料格式: 学院: 学号: 姓名: 考试时间: 级别: 成绩: 准考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