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学生研究计划经教师申报、教务处审批、学生报名及面试,现将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教师和同学可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的形式提出异议并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2. 公示时间:2010年4月16-19日3.公示受理: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7113637电子邮箱:xnqiao@scut.edu.cn
附件:录取结果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