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12年硕士生录取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具体说明如下:
一、英语笔试(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成绩按如下要求使用:
英语笔试成绩与专业课笔试成绩按4:6的比例加权后汇总成考生复试的笔试成绩。考生复试成绩按原公布的复试成绩计算办法不变,即:
考生复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0.1+(英语笔试成绩*0.4+专业课笔试成绩*0.6)*0.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6
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0.5+复试成绩*0.5*5
二、拟录取考生成绩要求
1.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不含小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不得录取;
2.英语笔试成绩不得低于45分,低于45分者,不予录取。
附件1. 2012年硕士生录取成绩-化工学科
附件2. 2012年硕士生录取成绩-化学学科
附件3. 2012年硕士生录取成绩-专硕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