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10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4月5日(星期一)全校停课一天。原安排在4月3日、4日的教学任务由相关学院酌情处理。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及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学校办公室 教 务 处 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