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展示我校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发〔2010〕18号)、《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0〕22号)的有关精神和《关于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华南工〔2010〕53号)的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系列活动之书画摄影比赛。现将书画摄影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画摄影大赛主题和内容
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内容:热情歌颂建党90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创先争优的良好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构思巧妙,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二、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承办: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离退休教工作品征集)
校团委(负责在职教工及学生作品征集)
四、赛事安排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我校自行组织;决赛由省委教育工委主办、广州美术学院承办,每个学院党委(总支)选送参加初赛的书画、摄影作品各不少于一件,赛事日程如下:
活动内容 | 时间 | 备注 |
组织报送 | 4月10日前 | 1.由各单位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资料(书画摄影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1)、书画摄影大赛推荐作品统计表(附件2))交校团委。 2.书画作品报送原稿及电子图片(每个文件大小2M为宜);摄影作品报送电子版(每个文件大小2M为宜)和打印稿(A3规格,背后请注明作者、作品题目、作者单位)。 3.个人报名联系校团委。 |
初赛评选 | 4月11-20日 |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展览(展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决赛 | 5月 | 由教育工委主办,广州美术学院承办,学校将选送初赛一、二、三等奖作品参赛。 |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1. 绘画:画种不限,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80厘米(宽)。
2.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 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R。
(二)其他要求
要求提交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责任。
六、奖项设置
1. 初赛共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优胜奖若干。一、二、三等奖作品将选送参加全省的决赛。
2. 决赛获奖作品由省委教育工委对获奖者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评审出的优秀作品于2011年5月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美术馆展出。省委教育工委将把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七、其他事项
1. “党在我心中”主题书画摄影比赛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的系列纪念活动之一,是学校开展的系列纪念活动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参赛作品展览完毕后统一退还作者。比赛组委会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3. 各单位如有疑问,请与承办单位联系:
离退休教工作品联系人:古忠泽,联系电话:(020)87110203 87110375,邮箱:zhzgu@scut.edu.cn,办公地点:华南理工大学2号楼南座101室
在职教工及学生作品联系人:袁卫根,联系电话:(020)87110458 22236668,邮箱:j2tw@scut.edu.cn,办公地点: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16室。
附件:1. 书画摄影大赛作品推荐表
2. 书画摄影大赛推荐作品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离退休工作处
校团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