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校区各学院:
由深圳市新豪方集团董事长刘石伦校友捐资设立的深圳市新豪方慈善基金会向华南理工大学捐资,设立“新豪方奖助学金”,旨在奖励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以及资助广州国际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业优秀且获得出国(境)学习交流资格的学子。
为激励我校青年学子敢于创新、勇于创造,积极探索学科国际发展前沿,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营造“敢闯会创”的科技创新氛围,“新豪方奖助学金”特设立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励金,奖励在科技创新竞赛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的广州国际校区本科生和研究生。为做好2020年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科技创新竞赛分为A、B两类:
A类竞赛:是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竞赛和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
B类竞赛:是指由国际有关部门或组织主办,经学校同意并由学校有关单位(部门)组织的面向新工科专业或交叉学科的国际级科技创新竞赛的最终决赛(不包含预赛、热身赛、附加赛等)(具体竞赛名单请参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根据获奖等级,A类竞赛获奖学生按照0.3-0.5万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B类竞赛获奖学生按照0.5-1.0万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励评选工作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强、成果突出。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二)具体条件
A类: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竞赛和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获得全国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团队主力队员前五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B类:参加国际级科技创新竞赛获得特等奖、金奖、一等奖或二等奖(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的情形)的个人或团体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学生获得上述竞赛荣誉时需为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生身份。
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参评当年获得A、B类以外的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最终决赛特等奖、金奖、一等奖或二等奖(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的情形)奖项者;
2.在国内外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
3.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第一作者(专利权人为华南理工大学);
4.参评当年获得我校“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或“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提名奖”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或取消评奖资格:
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有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者;
2.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有不及格的;
3.经查实有伪造评选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四、评选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审批表” 并与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需经学院核实确认)一起交至相关学院;
2.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参评学生名单,将推荐参评学生的“新豪方‘创未来’科技创新竞赛奖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4日前交至广州国际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D5-d111室),电子版发至chwq@scut.edu.cn。逾期不报的视为弃权。
3.公示获奖名单;
4.发放奖金、组织表彰及颁奖。
评选工作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1181656。
学生工作部(处)
广州国际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