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经费前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划拨2017-2018学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贫困资助经费的函”,现将2017-2018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申请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贫困资助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新疆籍少数民族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在校本科生(见附件1.)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表(见附件2.)和上一年考试成绩单(如学生本人无法提出申请,可委托学院相关辅导员提出申请)。
2.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本人将审核材料于6月12日前分别交至五山校区1号楼1119室和大学城校区B1-412办公室。
联系人:阿米娜 杨忠 联系电话:87110452
附件1. 学工〔2018〕8号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资助金管理办法(修订).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