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 2025-04-15 29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根据《共青团指导学生联合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等相关要求,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现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参选人员应为省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学生骨干,包括:

(一)曾任或现任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曾任或现任校级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三)曾任或现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曾任或现任省级以上团代表;

(五)曾获省级以上优秀团支部荣誉的团支书;

(六)表现特别优秀的各地市团代表、二级院系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七)曾获国家一等奖学金或以上奖项的学生;

(八)港澳籍优秀学生骨干;

(九)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生。

原则上参选人员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在各级团学组织内累计任职时间满1年及以上。超过6个月未满1年,但符合其余条件的优秀学生骨干,经校级团委出具情况说明后可参选。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选拔条件

(一)参选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港澳籍学生除外),理想信念坚定,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群众基础好,能得到同学的支持和信任。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秀,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其中本专科阶段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

(四)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

(六)2024—2025学年本级及下级学生会组织出现严重舆情及组织建设不规范的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予考虑。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报名(4月21日前)

各院系团委应认真做好选拔工作,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参与选拔。参选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信息由所在院系党委和学校团委核实并统一报送。

    (二)资格审核(4月下旬)

省学联秘书处将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个人情况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4月下旬)

笔试将采取闭卷形式,由省学联秘书处统一命题,主要考察参选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学联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根据笔试结果择优筛选进入面试。

    (四)面试(4月下旬)

面试将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参选人员在政治素养、思想道德、领导能力、工作常识、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的适配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学联秘书处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筛选推荐若干名执行主席候选人,报团省委组织部备案。

    (五)跟班学习(5月上旬—6月上旬)

择优确定若干名候选人到省学联秘书处进行一定时长的跟班学习,参与省学联秘书处日常事务工作。省学联秘书处将对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六)集中考评(6月中旬)

省学联秘书处将采用主题演讲和现场提问方式组织集中考评。考评组成员包括团省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学联主席团成员团体单位代表、高校师生代表、往届省学联执行主席代表等。省学联秘书处根据候选人跟班学习期间综合表现和集中考评结果研究提出候任人选,报团省委有关负责同志审批后进入任前考察。

    (七)考察(6月下旬)

省学联秘书处前往各候任人选所在学校进行任前考察,重点考察候任人选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及群众基础。参加考察人员包括学校党政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工作人员、所在院系有关领导及师生代表等。

    (八)体检与心理检测(6月下旬)

体检与心理检测将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九)审批任命(6月底)

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候任人选各环节表现,认真研究拟定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名单,报请团省委书记会审议通过后发文任命。

    四、驻会时间

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需在省学联秘书处驻会,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工作时长为1年。

    五、驻会管理

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将按照《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行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1.省学联秘书处统筹管理驻会执行主席,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教育引导驻会执行主席带头心系同学、联系同学、服务同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2.驻会期间须全时全程参加省学联秘书处日常工作,不再承担所在学校团学组织的工作任务;

3.可以向学校申请免听或免修课程,不延迟毕业;

4.驻会期间由团省委负责管理,综合表现由团省委作出鉴定并载入本人档案;

5.若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在2025年7月内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

6.驻会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毕业参加工作初期工资或见习期工资标准发放补贴,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向前推移一年(即驻会期间计算1年工龄)。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加选拔,并认真核实参选人员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

(二)选拔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程序参加各项考核,如有拉关系、打招呼、找门路等不良情况,一律取消相关人选参选资格,并取消两年内团内评先评优资格。

(三)各参选同学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材料经院系党委审核后于4月18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纸质版《报名表》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五山校区海丽文体中心204室),电子版材料(word文件等)提交至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WFZvT1ZUZWNoQ0dx 。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须严格一致。


附件: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报名表.docx



                 校团委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