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2025—2026年度工作部门成员的通知

校团委 2025-02-25 468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2025—2026年度工作部门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校学生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校研究生会: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参选人员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本科生学习成绩上一年度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得到同学的支持和拥护。

三、选拔程序

1.报名。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表”(附件1)或“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工作部门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表”(附件2),报名材料经二级团委(团总支)审批同意后报送校学生会或校研究生会;

2.资格审查。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分别对参选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个人表现等进行审查;

3.遴选考察。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分别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参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4.学校批准。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分别将通过考察的预备候选人名单报送校团委,经校团委和学生工作部(处)联合审核后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核实参选人员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

2.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择优录取;

3.参选人员报名材料经二级团委(团总支)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至校学生会或校研究生会。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1FBWW9LcWxaSGpx (校学生会)、https://docs.qq.com/form/page/DY3laYkpDdHRWSWhW (校研究生会);纸质版材料于面试时提交。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

 

联系人:

校 团 委:高  韵   020-87110456

学 生 会:黄骏轩   15192709017

研究生会:阮志伟   17261426786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表.docx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工作部门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表.docx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