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 2022-12-07 4099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扎实推进全校各级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团省委近期工作部署,现将2022-2023年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

具体工作请按照1125日发布的《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执行。因学生已提前离校返乡,专题组织生活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开展,注意做好网络安全防护。

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开展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5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毕业年份为2022年及以前的团支部、功能型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工作步骤

1. 团支部对标自评。“对标定级”采取“智慧团建”系统自动判定和人工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0%分数由系统根据团支部的数据情况自动判定,40%分数由团支部结合实际自评。各团支部“对标定级”分数在提交评价表时自动累加总分并显示对应的星级。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见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2. 二级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二级团委(团总支)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结果要在2022年12月25日前于“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二级团委(团总支)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二级团委(团总支)“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其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3. 校团委抽查评估。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二级团委(团总支)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考核重点。

4. 评价结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校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十佳团支书”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二级团委(团总支)及其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二级团委(团总支)应向上级党委和校团委通报有关情况。

三、二级团委(团总支)书记述职

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工作安排如下。

(一)述职对象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书记

(二)述职内容

围绕2022年度本级团组织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 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干部选优配强和教育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阵地建设等情况。

3. 联系服务青少年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情况。结合二级团委(团总支)实际,围绕本单位青年学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成长成才需求,团组织工作能效发挥的情况。

4. 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情况,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发动团员青年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工作等。

(三)工作安排

撰写述职报告。根据考核内容,围绕本级组织2022年度在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阐述,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考模板见附件2。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书记于20221231日(星期六)前提交由二级党委(党总支)审定的述职报告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件),发送至邮箱j2tw@scut.edu.cn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组织生活会、团支部“对标定级”、团委书记述职等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提升团的基层组织力的重要途径,全校各级团组织务必提高认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2. 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序组织所辖团支部开展工作。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负责人要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要及时予以纠正或解决。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支部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3. 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结合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科。

 

人:张馨元  曾琳

联系电话:87113630

邮    箱:j2tw@scut.edu.cn

 

附件1:2022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对应星级和评价标准.pdf

附件2:XX团委(团总支)XX同志述职报告(模板).doc


                                                                                    校团委

2022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