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历史性会议,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要作用,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学校决定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重大部署,挖掘其中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高质量成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课题要求
1.选题范围: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设计具体题目。选题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拟定,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课题成果: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具体包括如下:
(1)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理论文章;
(2)在求是网、人民网、光明网、党建网和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知名网站上发表的理论文章;
(3)在省内“四报一刊”(《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特报》《南方》杂志)上发表的理论文章。
3.立项资助:课题实行后资助制度,项目成果达到以下条件后经专家评审予以资助立项:
(1)重点项目:资助6-8万,在中央“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或在中央“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在全国知名网站或省内“四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
(2)一般项目:资助3-5万,在全国知名网站和省内“四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学校在职人员,并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2.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四、申报安排
1.申请人填写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查,由所在单位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全称-申请人姓名,如: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三,以PDF格式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所在单位汇总。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申报材料包括:
(1)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每份申请书后须附上已发表成果复印件;
(2)项目申请书PDF格式电子版(电子文件直接转换,无需盖章扫描);
(3)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应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严禁申报人弄虚作假,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不端行为。
联系人:李伟群
电话:87114765
邮箱:liweiqun@scut.edu.cn
地址: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办公楼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