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会科学类)的通知

发布者:廖文通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次数:376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会科学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资助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的青年科研人才开展自主研究,引导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回应重大问题、凝练研究方向、开展交叉研究,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培育产出高水平成果。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6—10万元/项;面上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项。

2.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资助已具备一定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进一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学术发展前沿凝练选题,完善学术规划,产出高质量成果,提高影响力。资助额度为8—10万元/项。

3.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专著成果出版,要求专著聚焦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质量,且专著基本定稿。获资助成果纳入“华工社科文库”管理,资助额度为5—10万元。

4.重大项目培育: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人员围绕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引导科研人员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在研究解决事关党和国家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上拿出真本事、取得好成果,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

二、项目任务要求

1.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要求发表D类及以上成果不少于4篇,或C类以上成果不少于2篇;面上项目要求发表D类及以上成果不少于2篇。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鉴定结项:(1)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重点项目发表2篇B类及以上成果,面上项目发表1篇B类及以上成果;(3)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2.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要求发表C类及以上成果不少于2篇,或B类以上成果不少于1篇;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鉴定结项:1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发表A类及以上成果;(3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3.后期资助项目:著作正式出版。

4.重大项目培育:项目负责人需积极申报国家级重大项目,完成C类以上成果不少于2篇。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鉴定结项:1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2)发表A类及以上成果;(3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以上项目研究期限最晚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项目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开展研究,按期开展验收工作,已申报中央高校项目研究内容不得与已获批项目相同或相近,严禁一题多报。项目原则上不受理延期申请。

三、申请者条件要求

1.申请须为学校在职科研人员,并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2.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人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重大项目培育申请人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2025年拟申报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重大培育项目不受年龄限制

4.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A类学术论文;(2)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推动相关工作落实;(3)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4)近5年曾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5.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已完成所在学院“学术大讨论”专题报告。

6.申请人如为博士后,在站期应覆盖项目执行期。

四、限项要求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中央高校项目(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限1项。

2.有在研中央高校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数超过5项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五、受理安排

1.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查,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全称-项目类型-申请人姓名,如:马克思主义学院-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张三,以PDF格式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所在单位汇总。

2.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申报材料包括:(1)经学院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后期资助项目还需附书稿一式5份;(2)项目申请书PDF格式电子版(电子文件直接转换,无需盖章扫描);(3)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切实审查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是否符合项目的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科学评议,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性原则择优支持。严禁申请人弄虚作假,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不端行为。

 

联系人:陆颖珊、陈师琪

电话:87114202、87110356

邮箱:scuta21@scut.edu.cn

地址:笃行楼905室


附件:

附件1—1:拔尖青年人才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1—2: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重大项目培育申请书.doc

附件1—3: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学科代码.xls

 

社会科学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