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24年应结未结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
1.2020及以前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此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延期申请。
2.2021-2023年度立项,预期完成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
注:预期完成时间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或立项通知书的信息为准。
二、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理由不充分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广东省社科规划办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并按规定收回结余财政资金。被撤项或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我校组织安排: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清理工作,及时与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项目负责人依据结题鉴定手续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到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部分项目特殊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于2024年4月8日前报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廖文通
联系电话:020-87110383
链接1.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手续:http://www2.scut.edu.cn/socialsci/2020/0521/c25732a378458/page.htm。
链接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手续:http://www2.scut.edu.cn/socialsci/2020/0521/c25731a378477/page.htm。
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