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项目认领经费前应注意:
项目类别 | 项目编号字头 | 注意事项 |
横向项目 | N6 | ① 新项目未认领经费前只有【合同编号】。第一次认领经费且经社科处系统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项目编号】,项目正式立项。 ② 认领第一笔经费前,需将已签字盖章完整的合同原件、附件原件(若有)、补充协议原件(若有)、保密协议原件(若有)、廉洁协议原件(若有)、其他协议原件(若有)等所有之前办理了学校签字盖章手续的合同相关纸版原件材料各1份,交到社科处存底,否则无法认领经费。 |
纵向项目 | N1,N2,N3,N4,N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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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费认领操作流程:
(1)科研管理系统首页→【办理事项】→【经费】→【入账办理申请】(见下图1)。
(2)输入来款单位、金额(单位:万元)、摘要(可只输入关键字词)→“查询”→界面最右边【操作】列→“认领”(见下图2)。
(3)填认领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提交。
选择【开票类型】时应注意:
具体情况 | 【开票类型】选择 | 备注 |
(3-1)甲方先拨款到校,项目负责人认领经费再开票据、银行回单 | 【开票】 | 根据合同约定选择票据类型,并填开票信息。财务处接收数据处理完成后将电子票据发送到老师所填邮箱。 有3种可选: ① 数电普票 ② 数电专票 ③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票) |
【开银行回单】 | 需之后去财务处结算科现场打印。 | |
(3-2)项目负责人已预借过票据,甲方收到票据后再拨款到校 | 【已经借过票据】 | ① 附件需上传《预借票据申请单》。 ② 开票信息“结算项目号”: 填之前借票时的《预借票据申请单》上的“预扣款项目”12位编号(即4位部门名称加8位项目编号),如:x2xxN623xxxx(12位编号中间勿添加其他符号、空格)。 ③ 开票信息“票据号”: 填之前已借出的发票上的“发票号码”。 |
(3-3)不需开任何票据、银行回单,也不需冲销已借票据 | 【不开票】 | 财务处将正常扣除相关税款,详情请咨询财务处。 |
(4)社科处审核推送给财务处。
(5)财务处接收数据,办理完成后即可在财务系统查询、使用该项目经费。
图1
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