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清理】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项目清理及2019年度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李鹏飞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14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近期,全国社科办开展国家社科基金2018、2019年度立项项目清理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清理结项范围是: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2019年度立项,还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项目。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2018年度项目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以鉴定材料在系统提交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2019年度项目建议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以鉴定材料在系统提交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国家社科基金各类别项目鉴定结项手续 http://www2.scut.edu.cn/socialsci/xmjt_25732/list.htm)。逾期未提交结项的,不再受理。

三、逾期未提交鉴定结项材料,项目将被终止实施或者撤销,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清理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今后务必重视各级各类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负责人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