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2387


有关单位、老师

近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开展了2020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以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引领教育思想创新的研究成果和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规划项目分为三个专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2.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关于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3.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三、申报名额

实行分类限额申报,第一第二专项各限报6项;第三专项面向我校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领域的教师,限报6项。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5.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6.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7.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资助经费

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六、学校申报安排

1629日前提交申请书纸质一式5份、自筹承诺函1份至社科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经遴选确定正式申报名单后,通知申请人根据社科处分配的账号和密码在77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进行网上填报。

3.学校717日前将学校公文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统一报送至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support@e-plugger.com

社科处联系人:廖文通87110383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申报汇总表.xlsx

省教育厅自筹经费承诺函模板.docx

社会科学处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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