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转入手续

发布者:社科处 发布时间:2020-05-18 浏览次数:442


一、办理重要事项变更审批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1,原单位和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科研管理部门分别盖章(无先后顺序)后,由原单位通过所属省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批后提交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

      重大项目(含专项)、后期资助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 项目负责人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在线办理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手续。

      二、校内系统立项、经费转入手续

      1.提交项目相关材料。变更批复后,由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相关材料(立项通知书、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材料等)以及该项目在原单位的经费使用明细、经费使用科目汇总表(加盖财务处公章)交至华南理工大学社科处(笃行楼905),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scuta21@scut.edu.cn)。

      2.经费转入。由原单位将项目剩余经费打入华南理工大学账户,账户信息详见http://202.38.194.40:8080/cwc/cxzx.jsp

      3.科研系统立项、入账。负责人按照《华南理工大学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入账流程指引》(附件2)在华南理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办理立项入账手续,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经费报销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入账流程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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