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次数:514


各有关单位、老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的招标通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详见附件1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条件:

1.在法学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课题组所在单位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条件;

4.课题组成员数量为3-8人,并均具有较强研究能力;

5.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正在承担我院2019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及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内容相同课题的,不接受本次申报。


  (三)法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与人民法院联合申报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有配套经费支持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经费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四、研究期限

  1.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2.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各课题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现实需求等情况,在通知立项时一并提出课题完成的具体期限。


  五、申报安排

  申请人填报《申请书》(附件2),并于528日前将申请书(一式11份)送到社科处(申请书电子版请同时发送指定邮箱,标题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


附件1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及研究重点》.docx

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docx


  联 系 人:廖文通 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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