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 发布时间:2019-11-12 浏览次数:390


各有关单位:

  近期,广东省社科规划办2013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3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请于202014前,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将鉴定材料提交至社科处,由社科处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三、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的确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于202014提交至社科处,由社科处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四、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理由不充分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社科规划办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被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联系人:廖文通 李鹏飞    22236500  scuta21@scut.edu.cn


附件1: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docx

附件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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