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学院相关评审要求,现将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部分社会捐赠奖学金(第二批)和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奖学金申报要求及名额分配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1.有意愿申报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部分社会捐赠奖学金(第二批)和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并提交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先进个人及奖学金申请表》至各班级评议小组处;班级评议小组汇总后,填写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3-2024年度“先进个人”班级呈报表》,于2024年10月9日12:00前,把附件2和申报同学的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至19号楼305办公室对应辅导员老师处。该阶段仅需提交以上材料,无需提交其他材料,待评审结果公示后再提交拟获评奖学金的相关材料。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要求见通知1;
3.申请学校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要求见通知2;
4.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要求见通知3,并在线填写社会捐赠奖学金志愿顺序【腾讯文档】机汽学院社会捐赠奖学金(第二批)申报顺序https://docs.qq.com/form/page/DUE9rS0R1VVNmcVhq;
5.申请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奖学金的同学,具体要求见通知4;
6.如申请多项奖学金,需在申请表中标明志愿顺序。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重复获得(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同时符合同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时,以综合测评排名先后为序。澳门校友奖学金、清远学子奖学金学院仅有推荐权,推荐后需进行学校评审,若确定申报并获得学院推荐至学校评审资格后,无论是否最终获评,原则上不再获评其他奖学金。
备注:
1.如班级名额无人申请或申请人无符合条件者,则班级名额由学院统一分配。
2.参评条件及要求请查看学校相关评选通知:
通知1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student/2024/0914/c9326a562188/page.htm
通知2《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student/2024/0918/c9326a562423/page.htm
通知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student/2024/0920/c9326a562606/page.htm
通知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student/2024/0923/c9326a562900/page.htm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先进个人及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3-2024年度“先进个人”班级呈报表.docx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