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

基金过程管理

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提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访问次数:327

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和开放基金项目合同要求,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23年6月20日起接受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请您将纸质版结题报告、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7月7日前提交至重点实验室303室,电子版结题报告、成果等附件材料于2023年7月5日前发至ppeskl@scut.edu.cn。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利提供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载的专利摘要页、专著提供专著封面及章节首页、会议报告提供特邀或邀请证明。

  实验室将对结题报告进行结题验收评价,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分为优秀结题、结题和不予结题三类:优秀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下次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时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不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取消5年内申报实验室课题的资格。

  结题项目负责人自评项目完成情况与合同目标差距较大时,可向实验室申请延期结题,最长延期期限为一年,延期期满后须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结题验收评价。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按照未通过结题验收处理,取消项目负责人5年内申报实验室课题的资格。

  联系人:张晓灵

  E-mail:ppeskl@scut.edu.cn

  电话:(020)87113940转8000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D楼303室

  邮政编码:510640

华南理工大学

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