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

基金过程管理

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提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访问次数:2595

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和开放基金项目合同要求,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20115日起接受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请您将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31日前提交至重点实验室303,电子版于2020210日前发至ppeskl@scut.edu.cn

  实验室将结题报告进行结题验收评价,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分为优秀结题、结题和不予结题三类:优秀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下次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时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不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取消5年内申报实验室课题的资格。

  结题项目负责人自评项目完成情况与合同目标差距较大时,可向实验室申请延期结题,最长延期期限为一年,延期期满后须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结题验收评价。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按照未通过结题验收处理,取消项目负责人5年内申报实验室课题的资格。

提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的截止日期2020210日(电子版202031日(纸质版)。

  联系人:张晓灵、王小慧

  E-mailppeskl@scut.edu.cnfewangxh@scut.edu.cn

  电话:02087113753,020871139408000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303室(邮政编码510640)

华南理工大学

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