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自主研究课题

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7 访问次数:555

实验室固定人员及造纸学科成员:

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正式启动2016自主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自主研究课题面向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和造纸学科成员,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填写申请书,在2015年123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报送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303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到ppeskl@scut.edu.cn 

  一、自主研究课题的设置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自主研究课题围绕重点实验室的主流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性自主选题研究。2016年度自主研究课题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按如下设置:

  1、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面上项目

研究期限: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2年)

资助额度:10万元/项

经费拨付计划:50%(2016年)+50%(2017年)

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或造纸学科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申报课题内容应契合实验室研究方向,能够为重点实验室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支持持续的系统性研究工作。

  2、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青年项目

研究期限: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1年)

资助额度:3万元

经费拨付计划:100%(2016年)

青年项目属于造纸学科青年科技人员的启动基金,设立青年项目的目的是为青年科技人员提供发展的平台和最低保障,帮助青年科技人员争取更高层面的竞争性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促进造纸学科青年科技人员的发展。

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学科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按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申报课题内容应契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可以为实验室传统研究方向,也可以为交叉方向或新兴方向。

  二、自主研究课题的限项规定

自2015年起,申报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必须满足以下限项规定:

1. 作为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实验室项目;

2. 主持的实验室项目未结题前不能申报新项目;

3. 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

实验室高层次人才项目(院士等人才项目)不计入限项规定。

2015年12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有意申请2016年度自主研究课题时,请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提交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含成果等证明材料)及新申请项目的申请书。

  三、自主研究课题的执行安排与要求

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将于2016年1月至2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准予立项的课题将与重点实验室签订自主研究课题合同。

自主研究课题的实施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准予立项的2年期项目将按年度拨付课题经费,其中50%经费于2016年拨付,剩余50%的经费将于2017年拨付;准予立项的1年期青年项目将于2016年全额拨付。拨付的课题经费开支进度须符合科技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于拨付当年9月30日前完成75%的经费使用,并于当年12月10号前完成所有开支。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除学校财务处核减当年余额外,实验室将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拨付经费,或核减负责人下一个立项项目拨付额度

自主研究课题成果发表论文时必须以“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其相应的外文译名)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致谢部分标注本研究为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自主研究项目(项目编号)

实验室将对立项的所有项目进行及时跟踪,每半年集中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汇报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和12月中旬;同时,2年期项目需于立项第一年12月份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将对提交的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结合半年一次的工作进展汇报进行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执行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评价差的项目将予以口头警告,并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期满将再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执行评价仍然为差的项目将不再拨付剩余经费,节省的经费用于奖励执行评价优的项目,执行评价良的项目将按原计划进行经费拨付。

  四、自主研究课题的结题验收

所有的自主研究课题执行期满时需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并附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将对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结题验收评价,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分为优秀结题、结题和不予结题三类:优秀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下次申报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时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不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取消5年内申报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的资格。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可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完成情况与合同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可向重点实验室申请延期结题,最长延期期限为1年,延期期满后须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结题验收评价。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按照未通过结题验收处理,取消项目负责人5年内申报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的资格。

实验室将对立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累计评价,建立项目负责人信用制度。信用较好的人员将提高资助几率和资助额度,信用较差的人员将降低资助几率和资助额度,争取将实验室经费用于真正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通过实验室资源调控为实验室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张晓灵、刘传富 

  E-mail:ppeskl@scut.edu.cn;chfliu@scut.edu.cn

  电话:(02022236078

  传真:(02022236078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381号 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303 (邮政编码510640)  

华南理工大学

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