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基金

基金过程管理

关于提交开放基金中期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9 访问次数:2551

各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和开放基金项目合同,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定于2015年12月3日起接收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请按期提交报告。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一式两份、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重点实验室303,并发电子版至ppeskl@scut.edu.cn
       实验室将对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结题验收评价,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分为优秀结题、结题和不予结题三类:优秀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下次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时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不予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取消5年内申报实验室课题的资格。
       项目负责人自评项目完成情况与合同目标差距较大时,可向重点实验室申请延期结题,最长延期期限为1年,延期期满后须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结题验收评价。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按照未通过结题验收处理,取消项目负责人5年内申报实验室课题的资格。
       提交开放基金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以寄件时间为准)。
  联系人:张晓灵、刘传富
  E-mail:ppeskl@scut.edu.cn;chfliu@scut.edu.cn
  电话:(020)22236078
  传真:(020)22236078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302室(邮政编码510640

华南理工大学

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