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亚萍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次数:923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行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党〔2018〕4号)和广东省委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发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发文数量关
坚持严把发文数量关口,做到“七个不发”。凡是不符合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比较具体,由二级单位发文或通过办公信息平台能够解决的;属二级单位职权范围事项,虽事关重大但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虽以前每年发文,但现阶段相关问题不再突出,必要性不强的;主题相似、内容相近的文件可归并整合的;上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学校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成员调整,除学校党委、行政的工作要点以外的其他年度工作要点,等等。
二、严控超规格发文
精准使用学校党委、行政发文形式,严控超规格发文。控制学校配套性发文,上级文件不要求配套的,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细则;上级文件只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的,原则上不发文;学校发文办理部门也将加强审核,如在学校党委、行政文件中明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行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常规性、事务性工作可通过便函或办公信息平台及二级单位发文等形式上传下达。精准发文层次范围,不涉密的周知性文件做到主动公开发布。
三、大力压缩发文篇幅
大力发扬“短实新”文风,从严控制文件篇幅,杜绝照搬照抄,该压缩的坚决压缩,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拼凑成新文件,相似率高的,一律退文并视情予以通报。加强发文统筹,提早介入,提醒督促二级单位对内容相关、时间节点相近的文件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审批,整合发文。除综合性文件外,发文一般不阐述形势、意义、工作原则等内容。学校规章制度类发文,原则上不得超过10页;综合性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
四、着力提高发文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发文质量,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发文提醒事项清单》(见附件),详细列举发文常见问题,进一步明确发文程序、内容表述的相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忌把发文不发文与重视不重视某方面工作、某方面工作重要不重要简单等同起来,切实改变文来文往的工作方式和认为不发文不开会就没法落实的错误认识;在发文前首先要对照上述要求和规范自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发文形式、内容把关。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作为学校发文办理主责部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和协调推进落实作用,坚持刀刃向内、以身作则、从严把关,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坚决为学校党委和行政把好发文关。对各种变相争取发文、不按发文程序、发文质量不高等问题突出的,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将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必要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各二级单位发文也要参照以上要求和规范执行。
本通知以便函形式并在办公信息平台发布,不再发文。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发文提醒事项清单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华南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发文提醒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