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在机关工作中发挥监督、配合、协调作用,协助做好学校的主要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抓好机关的思想建设。做好机关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党员学习计划,指导机关各党支部的政治学习,组织机关党员集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抓好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党的组织发展和党员队伍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各支部的组织生活,组织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负责机关党务信息的建设和管理;
三、抓好机关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建设。通过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管理知识和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对机关工作作风进行巡视检查、组织廉政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实施机关工作作风监督投诉制度等多种形式,端正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在机关工作中发挥协调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的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工作人员在职进修等工作,加强机关各部门之间、机关与学院之间的沟通联络;
五、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组织开展有关活动,活跃机关工作氛围,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关心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某些问题;
六、做好党员发展计划制订、培养材料审核、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机关党委网页管理、党务信息数据库维护等日常工作;
七、做好学校党委、学校行政交办的工作。